各有关单位:
接浙江省社科联发[2009]29号文件,2009年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申报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围绕浙江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科学发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突出主攻方向,加强调查研究,提高研究质量,推进理论创新,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研究重点
2009年的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研究重点为:①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实施“两创”战略、深化改革开放、再创体制优势、加快科学发展方面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②有浙江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问题;③基础理论研究中的学术前沿问题。
2009年的省社科联研究课题不设具体指南,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行选题申报。
申报者在申报时,请注意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在选题、研究范围等方面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建议选题切口要小,不要太大太空泛;研究内容和方法要实,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提倡并鼓励研究者立足现实,围绕老百姓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实证研究、个案研究,以及可操作性强的对策研究。研究必须强调学术规范,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为鼓励基层工作者的理论研究,加大扶持力度,特设市县社科联专项课题。市县社科联专项课题的研究重点仅限:①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②有地方特色并在省内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社会等现象研究。
三、课题类型、完成时间及申报要求
1、课题类型:分资助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资助课题经费,重点课题为每项5000-8000元,一般课题为每项2000-4000元。经专家评审为立项不资助、而且申报者愿意自筹研究经费的,可立为不资助课题。
2、完成时间:要求应用对策类课题在立项后的一年内完成,基础理论类课题在一至二年内完成。
3、申报要求: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以及省社科联课题(含省社科普及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2009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已申报2009年省社科规划课题或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者,允许申报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应注意三类课题的不同特点);但在这两类课题评审结果揭晓后,已获立项者(指项目负责人)不再进入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评审、立项程序。
4、推荐单位:省社科联理事单位(省社科联所属的省级学会、市社科联、有关社会科学教学研究单位和有关部门)、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以及县(市)、高校社科联。
各推荐单位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特点,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发动广大研究者积极申报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各省级学会、市和县(市)社科联已立项的优秀课题或正在申报的课题,可以申报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提倡各省级学会组织力量协作攻关,并以课题研究带动学会的学术活动。
5、市县社科联专项课题,包括资助课题和不资助课题,限市县的社科工作者申报,其推荐单位必须是市县社科联。
四、申报方式
课题申报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24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申报时需递交的材料为:
①经推荐单位审查合格并盖章的《申报表》(一式2份,a4纸打印);
②《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a4纸打印);
五、材料受理单位
校科技处517室。电话:232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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