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了做好新学年学生缴费工作,特通知如下:
1.及时安全缴费。2009年学杂费收费标准已公布,为了保证同学们及时安全缴费,请各位同学于2009年9月11日前按有关标准将学杂费存入原来缴费的银行卡中,以便学校扣款后办理新学年学生学籍注册登记手续。现金缴费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请同学们通过银行卡缴费。
2.补卡服务。若有同学遗失缴费银行卡,请自行办理新的建行储蓄卡。为了方便同学,学校与建行联系定于9月9日、10日(8:30——16:30)在学校财务结算大厅(西校区行政楼一楼西侧)现场办理补卡服务。需要办理补卡业务的同学,请带好本人身份证按时办理,并做好新卡卡号的登记。
2009年学杂费收费标准可在学校计划财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