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2009年度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欲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附件中的申报文件。
二、申报成果条件
(一)申报2009年度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必须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其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本省高校,第一完成人必须为本省高校教师。
(二)申报的科研成果形式:经登记的科技成果、专著、论文。
三、申报方式
四、递交材料
申报书一式11份,附件材料一式2套,承诺书一式2份(所有项目完成人均需签字,所有完成单位均需盖章),专家评审意见一式两份。
评审后需取回材料的,请在申报书封面右下角注明“评后取回”字样。
五、申报截止时间
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19日(包括网上申报)。
六、项目评审费每项200元。
七、项目咨询电话:2321598。联系人:魏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