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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09年度进展报告和研究工作总结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09-12-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管理规定,现将报送资助项目2009年度进展报告和研究工作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和研究工作总结的填报

    1.研究计划在2009年12月31日前结题的项目,需网上填写“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其他未结题的项目均需填写“年度进展情况报告”。省基金项目不允许提前结题。

    2.如要求延期结题、终止项目、变更参加人员和研究内容等事宜的,需于2009年12月18日前在“变更事项申请”中填写具体要求和理由,由依托单位网上报送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省基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

    3.填好的“年度进展情况报告”或“研究工作总结报告”经检查无误后,上传给项目依托单位。项目依托单位负责进行内容审核。
 
    4.“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和“年度进展情况报告”网上填写时间统一为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10日,纸质“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和“年度进展情况报告”一式二份于2010年1月11日中午前交科技处517室。
 
    二、有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详尽填写研究工作总结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果栏目。

     2.项目负责人有责任依据研究结果,对我省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工作提出具体的建议。

     3.未完成研究计划的,需在研究工作总结中说明理由。

     4.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组织专家对完成的重点项目和人才培养项目进行验收;对完成的一般项目将进行抽查。

     5.根据《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参与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浙科金办发[2007] 4号),结题项目负责人须针对自己研究工作的进展,结合国内外发展现状,于项目计划结题日期前,撰写1-2篇综述性或科普性文章,上传到省基金网站相关位置(文章上传入口常年开放)。

    6.为提高评审质量,增补评审专家,今年要求结题项目负责人在填写“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时须推荐两名以上省外专家,同时鼓励推荐若干省内专家(被推荐专家须为正高职称),请各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积极协助、支持我办专家库的建设工作。

    7.今年填写“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时须上传发表论文的pdf文档,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应准备。
  
    三、咨询服务

    1. 省自然基金委联系人:吕春燕,电话:0571-87353861  

    Email: Lvcy@zjinfo.gov.cn
 
    湖州师院联系人:魏嵘,电话:2321598

    2. 网上填报操作指南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下载区”的“操作指南”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