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0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201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批准经费已经确定。请各受资助项目负责人根据申请书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批准经费,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操作说明见附件1)。依托单位将认真审查研究计划,并于2010年9月24日前网上递交省基金网。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预算执行要求,本年度项目研究计划的起始时间统一调整为2010年6月,研究期限应作相应调整,如2、3、4年研究期限的起止时间分别为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2010年6月至2014年6月31日。
二、项目负责人网上填写研究计划,其中“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原则上必须与原申请书中的内容一致,如需变更须事先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同意。
经费预算开支范围和标准参见《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摘编)》(见附件2)。
三、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毕并检查无误后,上传给依托单位;依托单位负责将审查通过的研究计划上传我办。逾期不报研究计划者,将被省基金委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五、各项目研究计划经依托单位审核后,负责人需打印纸质研究计划书二份,于2010年9月25日前报送到校科技处,由科技处上交到省基金委。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