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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推荐201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0-10-12
各有关部门:
 
    接教技委[2010]15号文件,为及时宣传中国高等学校的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等学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实力,推动高等学校科技进步,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自1998年起开展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的评选(历年入选项目统计表见附件1)。活动开展以来,对提升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的整体水平、推动高等学校的科技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赢得了较高的声誉。
 
    201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继续进行,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4份,见附件2),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2.以省教育厅名义推荐的项目,由省教育厅科技处负责组织,每省教育厅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可推荐数为1项。
 
    3.以科技委学部推荐的项目,请学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学部委员联名推荐,所推荐项目不占用被推荐人单位名额,但至少需要3位本学部委员(每位委员限推荐1项)联名推荐,推荐人均需填写附亲笔签名的《推荐表》(见附件3),交学部办公室,所推荐项目才具备申报资格。学部办公室汇总后,负责填写《学部推荐表》(见附件4),于10月15日前将《学部推荐表》传真至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科技处,由科技处通知被推荐人按程序在所在单位申报。
 
    4.高校科技处、省(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处负责对申请项目的成果归属、申报人及其排列顺序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核实。
 
    5.201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申报者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2.0(网址为:http://202.205.176.85:8088/moe/login.html)进行网上申报。
 
    6.《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可从以下附件下载,也可登录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在“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网址为:http://www.moe.gov.cn/edoas/kejiwei/index.jsp。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2.0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三、时间节点
 
    1.“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0年10月15日-11月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省教育厅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日(包括纸质和网上申报),请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申报者于10月30日是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份交校科技处517室。
 
    2.鉴于2010年度科技委全会拟于2010年12月中下旬召开,教育部科技委受理推荐项目的最后期限为2010年11月5日(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但在11月5日后产生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2010年度科技委全委会召开前(12月10日前)报送,以收到为准。
 
    四、其它事宜
 
    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联系人:彭倚天 汪兵 彭树立 朱小萍
 
    电话:010-66096943,66096763,13521374805
 
    省教育厅高科处联系人:唐丽华  电话:0571-88008971
 
    校科技处联系人:魏嵘  电话:2321598
 
    附件:
 
 
 
                                 
 
 
校科技处
                                 201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