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下属学院:
为深入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积极做好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申报和命名工作,现通知如下:
1.请对照《湖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申报工作。
2.参加此项活动的单位,请认真填写《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一式4份,并提供相关传承教学活动成果材料(含视听材料),于10月18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学评估科,电子版发送到
hyl@。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