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促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根据市级科技计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年度实施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范围
各项目承担者须报送正在实施的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010年度实施小结。对于实施期限截止2010年的,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的项目,需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告。对已经申请过延期实施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结转到下一年度。
二、报送形式
项目实施年度小结。由各项目承担者报送项目实施年度小结,方式采取先网上填报,再报送纸质。请务必按年度小结要求填写相关的表格和文字内容。
1.通过网络申报立项的项目。在线填报具体步骤为: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已有的注册用户名登录湖州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入用户界面后,点击“项目管理”,在所进入界面的“管理项目一览表”中点击“项目小结”列中对应的相关项目“申请”,可进入“(科技计划项目年度小结)填写”界面,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填写(包括上传有关年度小结报告的附件材料),待确认相关内容与数据后,进行提交。
要求延期的项目,点击“延期申请”列中对应的“申请”,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填写。
2.未经网络申报立项的项目(一般是2007年前立项的项目)。采取在线填报具体步骤为:(1)用户注册。项目承担者在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待归口管理部门对用户名进行审核后,使用该用户名进入系统的用户界面,点击左侧的“申报信息”栏,再填入承担单位的基本信息;(2)填报年度小结。登录后所进入的界面点击“历年项目年度小结填报”,选择需要填报的项目类别,再填入立项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立项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等),待归口业务处室审核后,再进行相关小结填报工作。
三、其他要求
1.材料报送:各项目承担者实施小结一式3份,交科技处517室,由科技处统一上报至市科技局。
2.时间安排:报送截至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未按要求报送项目实施工作小结的项目,湖州市科技局将按《湖州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湖市科计发〔2010〕21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联系人: 曹雄飞 电话:2667101
校科技处:魏嵘 232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