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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内选拔工作通知

来源: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发布日期:2011-03-16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进一步营造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校园文化氛围,展示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艺术教育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省教育厅《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第三届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内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使命”
 
    二、活动内容
 
    艺术展演活动的各项内容要求围绕主题,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主人翁精神、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申报作品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活动类别和形式
 
    1.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含戏剧小品、歌舞剧、戏曲等);
 
    2.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DV作品;
 
    3.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四、活动对象及选拔
 
    活动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及教师。艺术表演及作品类按参加对象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校内选拔分设一、二、三等奖,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省艺术展演和“青春大舞台”艺术实践活动。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参赛对象为教师。
 
    五、活动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作品申报阶段      截止4月13日
 
    第二阶段:选拔作品阶段       4月中下旬
 
    第三阶段:作品合成上报阶段    5月—7月
 
    六、报名方式
 
    学生作品由各学院分团委统一组织报名,并于4月13日前将报名表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17—202办公室(电子稿可到湖师青年网站下载)。
 
    联系人:孙冬,2321986、661500;金冰燕,682526。
 
 
附件:
 
    1.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要求
 
    2.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选拔报名表
 
    (附件到团委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