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11年 5月6日——5月9日,在公示期限内,可以向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反映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名。公示期结束后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协议书》一式三份,部门盖章后,于5月11日上午交到高等教育研究所(31幢1102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将在5月11日下午4时在7303举行项目签约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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