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做好第三批第四批科技特派员轮换交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湖市科发[2011]2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派科技特派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派方式:选派分为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组织推荐表要加盖党总支(直支)印章,推(自)荐表(可到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于6月27日(周一)中午下班前上报党委组织部,由学校研究确定选派人员。
2.选派条件:
(1)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有相关专业背景、科技成果的人员可优先选派;
(3)身体健康,作风踏实。
3.相关政策和待遇:
(1)下派期间,其行政关系、职务、待遇等保持不变,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为两年一轮,以兼职为主,保证一定的工作时间;
(3)按上级规定,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和差旅费补助。
联系人:金祥,联系电话:2321121,670154。
湖州师院党委组织部
201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