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政于7月7日印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3〕4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文件修订情况以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教育部、省教育厅陆续更新出台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文件,同时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4〕56号)至今已实行近十年,有待进一步完善。研工部根据近年来评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两次对相关培养学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参考兄弟高校的相关制度,对《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依据
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2020年)、《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等文件精神;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近年来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明确评审材料时间。根据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生培养学院意见,并参考多所院校评选办法,明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其成果须为基本学制期间所取得,至参评当年 8 月 31 日前为准,且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完善名额分配方式。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明确学校根据当年度教育部、财政部下达的名额,按各学院参评研究生的规模等情况制定名额分配方案,名额分配对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予以适当倾斜。
(三)修订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根据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生培养学院意见,并参考多所院校评选办法,对不符合参评资格的情形进行了修订,增加了:
3.在提交的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明确评审组织。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评审组织具体表述为“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资格的复核,评审的组织与管理,统一上报、保存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布,同时将实施细则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负责申报组织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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