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办

第三届“湖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日期:2009-03-11
    一、评选宗旨
 
    表彰、宣传在湖州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求真务实,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湖州杰出青年的光辉形象,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创业创新,建功成才,并引领青年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评选资格
 
    1.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1969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出生)的湖州青年或在湖工作1年以上的外地青年。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理想远大、信念坚定,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3.踊跃投身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开拓进取、艰苦创业,是广大青年创业建功的榜样。
 
    4.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勤于学习、善于学习,视野开阔、知识丰富,是广大青年学习成才的榜样。
 
    5.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三、评选机构
 
    1.主办单位
 
    评选活动由中共市委宣传部、共青团湖州市委、湖州日报报业集团、湖州广播电视总台、湖州市青年联合会等联合主办。
 
    2.组织委员会
 
    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青联),具体负责本届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实施工作。
 
    3.评选审定委员会
 
    为扩大本次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增强评选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成立评选审定委员会。由组委会成员、有关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热心群众等组成,负责对“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进行评选审定,综合公众投票结果,产生第三届“湖州十大杰出青年”。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第三届“湖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人选推报、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四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人选推报(3月3日— 3月18日)
 
    各县区、各系统可在先行开展评选或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此次评选的要求,择优向市评选组委会推报“湖州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各县区团委、市直机关团委、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推报候选人一般不超过3人,市直属团组织、大专院校推报候选人一般不超过2人,驻湖部队由湖州军分区政治部牵头组织推报工作,一般不超过3人。
 
    为了通过各种渠道,更多更好地发现各类青年俊杰,扩大杰出青年的选拔面,市青联其它各会员团体、社会知名人士也可直接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同时,积极鼓励广大优秀青年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自荐。
 
    第二阶段:候选人确定(3月19日— 3月31日)
 
    评选办公室对所有候选人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评审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4月1日— 4月3日)
 
    组委会办公室将20名正式候选人的基本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在3天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4月4日— 4月17日)
 
    在相关媒体刊登20名正式候选人的事迹简介、照片及选票,组织社会各界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方式包括书面投票(含现场投票)、网上投票和短信投票。
 
    举行候选人媒体见面会暨第二次评审会,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的说明、候选人公示情况的报告,评委会成员以及新闻媒体对候选人进行提问。进行无记名投票,综合公众投票结果,由组委会办公室按照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权数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得票数,按得票多少为序,产生第三届“湖州十大杰出青年”和“湖州优秀青年”。
 
    五、实施要求
 
    1.推报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要着重考虑在投身创业创新、抗击重大自然灾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在广大青年中产生较大影响的人选;着重考虑扎根基层,在逆境中靠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并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着重考虑既立足本职,又弘扬正气、倡导和谐、关注公益事业的人选;着重考虑不断创新探索、追求卓越、自强奋斗的人选;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强烈导向的人选。
 
    2.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出具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材料)。考察结束后,要形成600字的考察推报意见,并加盖团委或青联公章。
 
    3.推报单位要积极做好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工作,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登记表原件二份(请贴好照片、身份证复印件)。
 
    (2)文字材料:①事迹详细材料:5份,字数不限,以报告文学或人物专访形式撰写,供详细报道或编发宣传材料用。②事迹简介:20份,字数500字左右,内容真实,文字简炼。 ③事迹新闻稿:2份,300字左右,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工作经历及成绩;获得主要奖项及荣誉。文字材料正文请用仿宋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双面打印,标题请用华文中宋小二号字体,候选人推报材料样本请参照附件。组织推荐的文字材料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主管部门党组织审核盖章、县区团委或青联复审盖章,方为有效(原件二份,其余可复印)。
 
    (3)数码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数码彩色工作照和生活照5张。
 
    (4)推荐登记表、文字材料和照片的电子版。
 
    (5)推报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
 
    (6)推报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4.人选推报登记表及推报材料样本,请登录湖州共青团网站公告栏表格处下载。(www.54.org.cn
 
    5.请各分团委在3月16日前将推报人选材料上交校团委办公室,学校于3月18日前将遴选2名候选人推报至团市委。
 
    联系人:孙冬,电话:2321986、661500,办公室:中校区17幢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