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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9年度申报工作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09-07-01
各有关部门:
 
    根据《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9]87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4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以学校为申报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以下简称《申请一览表》)请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或从以下附件中下载。
 
    2.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浙江省教育厅可推荐名额4个,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允许推荐项数为1项。申报材料于2009年8月7日前交至校科技处517室。
 
    3.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申请一览表》2份、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4套。
 
    4.申报其他注意事项见《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受理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的函》,亦可咨询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
 
    四、结项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教社科司函[2007]145号)相关规定办理结项手续。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省教育厅联系人:王迪钊,联系电话:0571-88008969,邮编:310014,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
 
    科技处咨询电话:2321598。
 
 

    附件3:后期资助申请书.doc

    附件4:后期资助申请一览表.xls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