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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领导参考》: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学生学籍预警暂行办法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09-09-10

    近日,2009年第16期(总第395期)《高教领导参考》刊登《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学生学籍预警暂行办法》。全文如下:

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学生学籍预警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增强学籍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学生自我教育作用,根据《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和《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在校学生。

    第三条  学籍预警制度是学校针对个别学生出现严重影响学业的情况,及时提醒学生本人和告知家长,学校、家庭共同采取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教育手段和干预制度。

    第四条  学籍预警的对象是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或因学习能力不足,或因违纪受处分等原因危及学籍的学生。

    第五条  学籍预警的等级及适用条件

    学籍预警分为一般预警(黄牌预警)、退学预警(红牌预警)二个等级。

    学籍预警对象的适用条件:

    (一)一般预警(黄牌预警)

    1.一个学期补考三门(含)以上者;

    2.重修学分累计8个学分(含)以上者;

    3.一学期内因累计旷课时数达到15课时(含)以上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突发性情绪波动显著、沉溺于网络或其它原因影响正常学习、生活者。

    (二)退学预警(红牌预警)

    1.重修学分累计14个学分(含)以上者;

    2.一学期内因累计旷课时数达到25学时(含)以上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因其他违纪原因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学生;

    4. 在校学习时间近6年(含休学),难以完成学业的。

    第六条  每学期开学半个月内,由于成绩原因需要进行学籍预警的学生名单由各下属学院教学办向学工办提供;由于纪律等原因需要进行学籍预警的学生名单由各下属学院学工办确定。

    第七条  进入学籍预警范围的学生,由各下属学院学工办下达《学籍预警通知书》(附件1),同时向学生出示红黄牌。《学籍预警通知书》一式三份,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将其中1份连同《学籍预警家长通知单回执》(附件2)由各下属学院辅导员以挂号信形式寄给学生家长,并电话通知家长查收。其余2份《学籍预警通知书》,一份交给学生本人,另一份由学院保留并与《学籍预警家长通知单回执》一并存档。

    第八条  班主任要及时与受到学籍预警的学生谈话,帮助学生找出问题原因,并根据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帮助,督促学生安排好以后的学习,制定出学习计划,并将谈话情况及时通报家长,要求家长做好配合工作。以上工作要求有书面记录,填写《学籍预警班主任谈话记录表》(附件3),并及时交与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

    第九条  对于受到一般预警(黄牌预警)的学生,在班主任谈话后,由辅导员及时进行谈话,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应工作。对于受到退学预警(红牌预警)的学生,原则上由学生所在学院分管领导负责进行谈话,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应工作,在进行以上谈话后须填写《学籍预警落实情况登记表》(附件4),并由辅导员保管。

    第十条  辅导员负责管理每个预警学生的《学籍预警通知书》、《学籍预警家长通知单回执》、《学籍预警班主任谈话记录表》、学生成绩单、《学籍预警落实情况登记表》等材料,建立学生学籍预警档案,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第十一条 教务员要与辅导员及时沟通,提供信息,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此项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处和教务处要对各学院的学籍预警落实情况和学习困难学生的转化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由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院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