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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及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申报工作通知

来源:国有资产工作领导小组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0-05-20
各部门、下属学院:
 
    根据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湖师院发〔2004〕31号)的规定,针对目前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教学科研需求与固定资产仪器设备保障率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在今年对各部门、下属学院进行一次行政及教学仪器设备报废处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原则
 
    规范程序,控制总量,严格筛选。
 
    二、报废条件
 
    1.已超过使用年限,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者;
 
    2.损坏严重,无法修复者;
 
    3.缺少主要部件,无法再配,无法使用者;
 
    4.修理费昂贵,无修理价值者;
 
    5.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属于必须淘汰或不准再使用的仪器设备。
 
    三、报废程序
 
    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设备主管部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初审。经学校仪器设备报废专家鉴定,报分管校长审批后,送学校国资领导小组复审,经院长办公会议同意,上报市国资委核检批准后,由学校国资领导小组通知使用部门上交报废实物,同时,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办理实物明细账注销手续后,书面通知学校计财处办理实物资金总账的注销手续。
 
    四、时间安排
 
    1.5月20日―5月30日 请各部门、下属学院自行清查,做到账物相符,摸清报废仪器设备的名称和数量。
 
    2.5月31日―6月15日  填写《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行政设备报废申请表》(含纸质、电子表格,相关表格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网页“资料下载”),报设备主管部门,由设备主管部门组织校内专家鉴定。
 
    3.6月16日—7月10日  经校内专家鉴定,报分管校长审批后,送学校国资领导小组复审,经院长办公会议同意,最后上报市国资委核检批准。
 
    4.9月20日—9月30日  使用部门上交报废实物,同时,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办理实物明细账注销手续后,书面通知学校计财处办理实物资金总账的注销手续。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请各部门、学院将《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行政设备报废申请表》,务必于6月7日前送设备主管部门,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爱华
 
    联系电话:2321142(办)    677245(手机) 
 
    e-mail:   ah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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