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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通知

来源:计划财务处 发布日期:2011-02-14
 
全校教职员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2010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到湖州市地方税务局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