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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1-09-26
各有关部门和学院: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2年度本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2012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9月28日开始项目网上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7日。《申请评审书》一式二份于申请截止日前交校科技处517室。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寄送《申请评审书》。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咨询电话:
    中国工程院一局教育工作办公室刘玮,联系电话:010-59300333
    校科技处魏嵘,232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