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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1-12-31

    各有关学院和部门:


    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有关学院加强对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共同做好此次申报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促进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等文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各类已立项项目的查询请登陆https://isis.nsfc.gov.cn/portal/proj_search.asp

 

     二、项目的资助强度和资助期限

 

    1.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达到约80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4年。

 

    2.重点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达到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5年。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25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3年。其中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未满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不变。

 

    2012年新增项目


    4.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2009年获得资助,2012年底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申请,资助强度参照面上项目,资助期限4年。2012年度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计划资助项数为当年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总数的5%。申请时间为非集中接受期间,具体时间另行发布。同一年度内,申请面上和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数限一项。


    5.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划资助400项,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其中女性未满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未满38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需具备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满9个月以上。

 

    三、申请条件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另外,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也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需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并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自然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同时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导师不能同时作为推荐人。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是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者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67年1月日(含)以后出生];2012年杰青申报需网上在线填报,申请者需提前将申请需求上报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开通账号。

 

    四、限项规定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为严格把握,以免形式审查不合格,请老师们注意,负责、参加、在研的项目累计工作时间一般不能超过12月/年,略微超出可以,此项由老师自己把握。


    五、经费问题

 

    申请项目今年的资助强度请参考2012年项目指南中各学科的介绍。

 

    国家基金委要求经费预决算的基本一致性,所以,在申请书中的预算一定要仔细、全面、基本准确。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①管理费=5%,说明请写“按基金委规定提取”;劳务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5%,说明请写“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人员的劳务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5%,说明请填写“与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及外国专家来访的费用”。


    重点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其他专项项目等:管理费=5%,说明请写“按基金委规定提取”; 劳务费,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0%。


    经费开支明细说明参考:①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 ②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③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 ④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⑤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

 

    六、申请书撰写要求


    1、参加申请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否则后果自负。如果有境外人员参加的,如其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项目中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必须加盖合作者单位公章,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的个人简历部分注明:① 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② 与正在承担的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3、申请人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4、除特殊说明的以外,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3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1*年12月。


    5、请在2012年1月1日后下载2012版申请书,填报时请务必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版文件全部删除。


    七、管理科学部对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的申报自然科学基金有相关限制规定,详见《2012年项目指南》。


    八、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2年1月1日后登陆基金项目管理ISIS信息系统下载。


     申请书实行纸质文件与全文电子文件同时报送。请申请者下载申请书,录入完成后,将申请书电子版“检查保护”,输入自设的密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文件的版本号必须一致。

 

    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书可以提前盖章。


    九、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2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同类型项目的资助;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十、截止日期


     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8日。


    请将申请书纸质材料(其中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等,一式2份;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一式3份)和申请书电子版本(在线填写不需要)于截止日前交校科技处517室。


    联系人:魏嵘,咨询电话:2321598


    注: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查重系统于3月10日关闭,所以请申请者务必在截止日期前按时上报申请书,若因个人延迟提交影响超项检查,后果自负。  

          

    2、请各位老师根据附件中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仔细核对。

   
    附件: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