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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总结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2-01-06

各有关单位:


    接湖市科计发〔2011〕18号文件,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促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根据市级科技计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年度实施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范围


    各项目承担者须报送正在实施(不包括2011年通过验收的项目)的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011年度实施总结。对于实施期限截至2011年的,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的项目,需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告。对已经申请过延期实施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结转到下一年度。


    二、报送形式


    项目实施年度总结。由各项目承担者报送项目实施年度总结,方式为先报送电子稿(格式见附件1,可从湖州科技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再报送纸质。


    三、其他要求


    1.填报说明:年度总结的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表格有关内容需根据项目进展实际情况填写,不要照搬、照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申请表的相关内容和数据。


    2.材料报送:各项目承担者实施总结一式3份(含电子稿)交校科技处517室,由校科技处统一收齐总结材料后,报市科技局项目归口管理的业务处室。 


    3.时间安排:实施总结报送截至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


    未按要求报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的单位,将按《湖州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湖市科计发〔2010〕21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请各项目承担者,抓紧做好本年度的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工作。


    市科技局各处室联系方式:


    发展计划处            2667101  


    办公室                2667118


    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处  2667102


    农业与社会发展处      2667103


    校科技处联系人:魏嵘  2321598


    附件: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实施总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