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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2-02-07

各有关学院和部门: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 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7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以学校为申报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项目申请书》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请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


    2.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名高校可推荐项数为1项。先由学校科技处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交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3. 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9日。各申报单位需在此之前将《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申请一览表》电子版本发送至科技处魏嵘邮箱:wrong@.


    4.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4套,于截止日前交校科技处517室魏嵘。


    5. 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省教育厅高科处联系人:刘洁;联系电话:0571-88008969


    校科技处联系人:魏嵘,电话:232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