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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申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通知

来源:学工部 发布日期:2012-05-18

各有关部门、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有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项目为省教育厅一般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须为学校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


    (二)申报者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辅导员工作论坛及委托课题除外)。


    (三)申报者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


    (四)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可行,要着重研究解决我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五)申报者已在承担教育厅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各高校推荐申报时应严格审核把关。


    三、申报办法


    (一)实行限额网上申报。专项课题名额按照各校专职辅导员数的 2%左右申报,其中高职高专院校比例适当增加(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可申报1项。


    (二)网络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各校科研管理部门须会同学工部门在网上注册,在注册第一步“选择所属学校”时,请选择“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并注册一个院级管理员账号,同时项目申报者应注册普通会员账号,否则无法进行项目申报。


    (三)申报者应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从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或网络申报平台下载),学校对申报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审核,填写审查意见,推荐符合条件的课题申报。《申请书》须由学校签署有关经费配套及管理和保障意见。


    (四)申请人须提交项目《申请书》1份,于 5 月 25 日前报学工部。联系人:毕玉凤,电话: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