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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生班班主任收取新生户口须知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日期:2013-09-03

全体新生班级班主任、全体新同学:


  为做好2013级新生户口迁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入师院集体户口后除退学学生以外,中途不得迁回原籍。


  二、由新生本人在户口迁移证右上方注明新生班级、学号、大专或本科,并在户口迁移证的备注栏内注明“身高”,交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将身份证两侧复印在一张纸上)用回形针附在户口迁移证后面。


  三、交一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照片背面用中性笔写上名字及学号。


  四、以班为单位,将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照片等一次性收齐上交班主任,班主任将其学号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整齐,并在报到日之后一周内上交保卫处办公室,保卫处办公室在行政信息楼一楼102室,电话:2321143,联系人:王宝文老师。


  五、报到日之后报到的新生的户口请班主任按要求整理好于三日内上交保卫处办公室。

         


                               华体会app官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保卫处  
二O一三年九月二日